admin 发表于 2024-5-23 14:47:15

伤寒论·学习笔记(一)

《伤寒论》是以六经作为辩证论治纲领。六经即:(三阳)太阳、阳明、少阳、(三阴)太阴、少阴、厥阴。三阳属表,三阴属里,从三阳来说,太阳属表,少阳属半表半里,阳明属里。​
一、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1-10条文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此为太阳病提纲。太阳病是外感疾病的初期阶段。太阳为六经之首,统摄营卫,主一身之表,为诸经之藩篱。
太阳病多因风寒所致。中风宜桂枝汤,伤寒宜麻黄汤。表郁轻证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出现变证宜“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2)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此为太阳中风的主要脉证。​太阳中风,卫外失固,营阴外泄,营卫不和,故以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为主症,属太阳表虚证。中风与伤寒之别,从症状来讲有汗无汗是关键之处。

(3)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此为伤寒的主证主脉。太阳伤寒,卫阳外闭,营阴郁滞,经气不利,故以恶寒、发热、无汗、身痛、呕逆、脉浮紧为主症。属太阳表实证。
(4)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此为辨伤寒传与不传的脉证。脉数急,已不属于太阳之脉。
(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阳明不恶寒,反恶热,身热烦渴不眠等;少阳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善呕,口苦咽干,目眩耳聋等。
​(6)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温病的主要特征:发热而渴、不恶寒。本条列出了温病的特征及误治后出现的种种变证,说明温病治法不能用峻汗解表。
​(7)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条论阴阳,发热恶寒发于阳(太阳),无热恶寒发于阴(少阴),发于阳者可攻其外,发于阴者可温其内。发表宜桂枝汤方,温里宜四逆辈。
(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則愈。
(9)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午未,上午10至下午2时。

​(10)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指经常感受风邪的病人。多为卫阳不足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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