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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3404977 发表于 2023-12-26 19:23:33

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11月25日前报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6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高层次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现将《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将申报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程序和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推荐,不可超额推荐。中国中医科学院不限额申报,经费自筹。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门。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填写《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联 系 人:王杰鹏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附件:1.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3.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doc(43 KB, 下载次数: 0)<div class="tip tip_4" id="attach_1631_menu" style="position: absolute; display: none" disautofocus="true"><div class="tip_c xs0">2021-11-9 13:3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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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doc(35.5 KB, 下载次数: 0)<div class="tip tip_4" id="attach_1632_menu" style="position: absolute; display: none" disautofocus="true"><div class="tip_c xs0">2021-11-9 13:3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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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小林丶蛋蛋 发表于 2023-12-26 19:24:27

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高层次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为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热爱中医护理事业,理论水平较高,专业技术精湛,能较好地运用中医药知识技能开展护理工作的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提升中医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培养对象条件
(一)在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护理业务工作8年以上,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下同);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热爱中医护理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五)所在单位支持、本人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三、遴选程序
(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市)的具体情况,按照名额分配和遴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进行审核,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确定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培训时间
项目周期1年,自确定公布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对象名单之日起。
五、培训内容
学习、掌握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具有优势特色的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并在中医护理实践中推广运用。


六、培训方式
(一)基地轮转学习。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及时间安排,参加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护理理论培训,并自主选择3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学习中医护理优势特色技术,每个基地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通过在基地参与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管理实务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并掌握基地优势特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二)临床实践。培养对象在各基地的指导下,把基地特色优势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培训任务
(一)在每个基地轮转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基地提交《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轮转学习报告》,全面总结基地的特色优势、并体现临床运用心得的学习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由基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评语,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二)在本单位推广运用至少1项中医护理优势特色技术。
(三)考核总结阶段,提交1篇2000字以上的总结性论文。
八、项目考核
考核分平时考核、轮转考核和结业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所学特色优势知识与技能的临床运用情况、出勤率、学习态度等。
(二)轮转考核。由各基地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培训对象在基地的学习情况、实操考核、提交的学习报告等,在培训对象提交学习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结业考核。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平时考核、轮转考核、特色技术推广运用情况及总结性论文评阅成绩等,进行结业考核评定。


九、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管理与协调。组织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并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审定培训方案,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基地培训安排、开展培训情况及满意度调查,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等工作。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建立所在省区培训对象数据库,以便跟踪管理与服务;负责指导本省区的基地开展培训工作。
(四)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负责培训对象的轮转学习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五)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平时考核,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


十、经费管理
(一)中央财政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补助培训对象,主要用于培训费、交通食宿补贴等。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申请参加本项目者,需由所在单位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自行解决培训经费。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制定经费管理细则,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十一、待遇
(一)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
(二)获得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5分。

etrypp 发表于 2023-12-26 19:24:34

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省份
计 划 数

省份

计 划 数

北京

25

湖北

25

天津

12

湖南

30

河北

25

广东

30

山西

20

广西

25

内蒙古

20

海南

10

辽宁

20

重庆

25

吉林

20

四川

30

黑龙江

20

贵州

20

上海

12

云南

25

江苏

30

陕西

25

浙江

30

甘肃

20

安徽

25

青海

10

福建

20

宁夏

10

江西

25

新疆

12

山东

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5

河南

30





合   计

666


注:北京市名额含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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