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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微言》陈士铎 二卷——天厌火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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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4: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厌火衰篇
容成问曰:世有天生男子音声如女子,外势如婴儿,此何故欤?岐伯曰:天厌之也。容成曰:天何以厌之乎?岐伯曰:天地有缺陷,安得人尽皆全乎?容成曰:天未尝厌人,奈何以天厌名之。岐伯曰:天不厌而人必厌也,天人一道,人厌即天厌矣。容成曰:人何不幸成天厌也了岐伯曰:父母之咎也。人道交感,先火动而后水济之,火盛者生子必强,火衰者生子必弱,水盛者生子必肥,水衰者生子必瘦。天厌之人,乃先天之火微也。容成曰:水火衰盛分强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阳之细小。岐伯曰:肾中之火,先天之火,无形之火也。肾中之水,先天之水,无形之水也。火得水而生,水得火而长,言肾内之阴阳也。水长火,则水为火之母;火生水,则火为水之母也。人得水火之气以生身,则水火即人之父母也。天下有形不能生无形也,无形实生有形。外阳之生,实内阳之长也。内阳旺而外阳必伸,内阳旺者得火气之全也。内阳衰矣,外阳亦何得壮大哉?容成曰:火既不全,何以生身乎?岐伯曰: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天厌之人,但火不全耳,未尝无阴阳也;偏于火者,阳有余而阴不足,偏于水者,阴有余而阳不足也。阳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阴之宗筋,此外阳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论刚大矣。容成曰:善。
陈远公曰:外阳之大小,视水火之偏全,不视阴阳之有无耳。说来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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